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这意味着全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将在杭州问世,也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建设已迈上新的征程。
创新与服务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方向之一。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大数据时代推动司法改革的一个创新亮点,也是法治社会建设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重大举措。互联网法院的问世,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意义可谓重大深远。
互联网法院是我国深化改革的必然产物,是中国人“摸着石头过河”的创新之举,是改革带给人民的福利,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平台。它是检验我国当下法律在电子商务等新类型消费方式、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网络著作维权等领域中匡扶正义、打击违法犯罪的试金石,既能让我们清晰看到当下法律存在的漏洞,又能拉近民众与法的“距离”。设立互联网法院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能在最大程度上节约司法成本,更降低了原被告双方的成本,有力推进司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网络法院具有“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协同”的特点,是实体法院功能走进互联网为民排忧解难的利器,是新时代创建智慧法院的创举,是中国法治改革的智慧成果,将中国智慧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中国人利用中国智慧解决现代网络案件,积极探索新型网络空间治理模式,坚持法治社会与时俱进的重大体现。当今,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为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互联网法院不仅能将涉网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也能为党政机关更好地掌握这个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和网络文学的异军突起,新类型网络消费方式以及网上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也在逐渐增多,互联网法院将面临更多更为复杂的网络法治案件的挑战。鉴于目前互联网法院的运作和定位还未明确,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的顶层设计是横亘在我国司法界的一大课题。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必须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建立一套与涉互联网纠纷特点相适应的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司法公信力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而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服务是一个民族文明的体现。创新若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服务若行,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互联网缩短了世界的距离,奥秘的世界还等待无穷的智慧去开拓,智慧法院能否向智能型法院转型,还有待中国智慧大放光彩,请拭目以待,中国智慧定能给世人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特约评论员 麻秀甲)